日本安全信息

受2001年9月11日在美国的恐怖袭击影响,世界海关组织构建了在国际间实施的制度名为“全球贸易安全与便捷之标准架构”让世界海关组织成员加强安全和国际贸易便利化。

此“标准架构”规定世界海关组织成员必须在离境口岸的集装箱货物装船前收到电子形式的货物信息。

为了提高全球供应链的安全性,例如,通过反恐措施,在边境海关在更早的时间点获得海上集装箱货物信息并加强管制。因此,修订后的海关法2012 规定对于海上集装箱货物信息实施提前申报规则(AFR), 要求集装箱货物装载到开往日本港口的船上, 于船舶离开装运港的24小时之前, 以电子形式向日本海关申报相关货物的信息。

此修正案规定船公司(例如船舶共享协议和长期租船签发提单方)和无船承运人(NVOCC)/ 签发分提单的货运代理申报计划进入日本港口的海运集装箱货物信息,原则上是在船舶离港前24小时以电子方式提交给日本海关。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日本港进口货 物及转运货物。船上剩余外国货物,承运人的集装箱空箱及散装货物除外。

该规则将于日本当地时间2014年3月10日 00:00生效。无宽限期,违反此规则将面临最多1年监禁或500000日元的罚款。赫伯罗特对于货物将执行无文件不上船的政策,即在既定文件截止时间内仍未收到提单确认的货物不予装船。

对于海运集装箱货物信息的提前申请需采用Nippon Automated Cargo and Port Consolidated System, Inc.(NACCS) 公司的“电子数据处理系统”。 为满足发送舱单的需求赫伯罗特已成功实施了必要的系统调试。

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您当地的 赫伯罗特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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